关于申报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
2023年度招标课题的通知
根据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Xinjiang Key Laboratory of Mental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 Science)三个研究方向设计及前期选题征集,请围绕2023年度招标课题课题指南,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疆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做好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经费额度
1. 专著出版项目:资助优秀专著出版,每项资助金额为8万元-10万。
2. 研究课题项目:重点课题,每项资助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
3. 拟资助项目经费2023年一次性拨付,拨付资金需在2023年12月前使用完毕,经费使用按《新疆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4.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年7月-2024年7月,原则上不可延期。结题条件参照《校级科研平台招标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条件
1. 面向校内外科研机构及高校在编科研工作者开放。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具备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承担研究工作和成果产出。鼓励在相关领域已有较好前期积累并初步形成成果的学者申报选题。
2.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选题。课题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同类别项目,不支持与其他级别在研项目内容(技术)相似的选题。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鼓励吸纳研究生、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
4. 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1)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招标课题未结项的;(2)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招标课题撤项或终止未满三年的(2020年至今);(3)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受过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三、招标课题指南
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酝酿讨论通过此次招标课题指南,申报者可围绕重点实验室的三个研究方向---学习心理与行为机制、社会心理与行为、人格与心理健康的以下6个研究领域,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选择项目类型并自拟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1.学习能力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神经机制研究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习得的影响因素研究
3.情绪对认知影响的心理机制
4.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问题研究
5.家庭功能的社会心理机制研究
6.新疆信教群众的心理研究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满足在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D类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或在SCI上发表1篇论文;或被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研究咨询报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登记著作权1项。
2.一般项目:满足在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D类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被厅局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政府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研究咨询报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登记著作权1项。
3.成果必须以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标注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课题资助。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签字后的《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招标课题申请书》、前期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附件1);《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2. 申报截至时间:2023年6月18日19:00,逾期不予受理。材料纸质版交至文科7号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心理学院李梅OA。
招标答辩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附件1-2.rar
1.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招标课题申请书
2.新疆心智发展与学习科学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1-2.rar